1、申请人年满18周岁,并无犯罪记录;
2、在塞浦路斯购买价值30万欧元或以上的房产;
3、出具申请人已向塞银行存入至少3万欧元定期(3年)存款的证明。其存款必须证明由境外转入塞浦路斯;
4、申请人及其配偶需提供证明,证明其有固定的不少于3万欧元的年收入等。
1、与移民机构签署服务协议;
2、选择房产,签署购房合同,缴纳房款;
3、准备移民申请材料;
4、递交移民申请文件,并缴纳政府申请费用;
5、三个月内获批。内政部发出获批信给律师;
6、获批信发出后,移民局将发出手续费缴纳通知书给律师;
7、申请人缴纳手续费后获发入籍证书;
8、自入籍证书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,主申请人赴塞浦路斯地方法院宣誓,并获发护照及身份证。
1、中国企业进军欧盟,中东和非洲的大门;
2、经济稳定,地中海区域最具活力的商业和金融中心;
3、世界级离岸税务天堂;
4、高素质劳动力,薪酬较其他欧盟国家低;
5、高度发达的精神文明,高品质的生活质量;
6、政府崇尚自由经济并视外来投资为其经济主要动力之一;
7、与欧盟协调一致的立法和监管体系;
8、审理速度快,接受房产投资,稳定无风险;
9、无需商业背景及资金来源;
10、没有居住要求,办理期间对国内生意毫无妨碍;
11、保留内地客户,不影响内地的事业和生活;
12、持塞浦路斯护照通行全球无阻;
13、一人申请,全家获得塞浦路斯永居身份(包括配偶和18岁以下的未婚子女) 。